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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办事指南

  
一、项目概述
1、办理单位:bet365亚洲平台
2、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3、承诺时间:10个工作日  
4、收费标准及依据:小型企业50元/个,中型企业100元/个,大型企业150元/个,特大型企业200元/个,湘财综[2014]29号
5、窗口电话:0738-8223709
6、投诉电话:0738-12345
二、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四)《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五)《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六)《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
三、申报材料
1
《餐饮服务许可证》延续申请书
2
原《餐饮服务许可证》复印件
3
原《餐饮服务许可证》的经营场所、布局流程、卫生设施等内容有变化或者无变化的说明材料
4
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
含材料份数、页数说明的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
四、办理程序
(一)受理。1个工作日。责任人:市政务中心本局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电话:0738-8223709。 岗位职责与权限:
1、政务中心窗口受理。接收申报材料,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即时书面告知申请人不受理。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开具《补正材料通知书》。特殊情况下开具《许可申请材料签收单》并于1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3)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受理申请,向申请人发送《受理通知书》。
(4)商实施科室负责人确定现场核查时间,向申请人发出《现场核查通知书》,或电话通知申请人,并做好《现场核查电话通知记录》。
(5)转送《权利告知书》。申请人、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的,应当认真听取、并如实转告资料审查岗位;提出听证申请的,及时转送资料审查岗位。
(6)联系资料审查岗位,对接近办理时限的许可申请事项进行催办。
(7)及时转送《许可事项延期办理告知书》,书面告知申请人许可事项办理的延长期限及延期理由。
2、受理公示。受理岗位做好受理登记,将受理情况交办公室,在本局网站发布。
(二)审查。资料审查1个工作日,现场审查6个工作日(不含整改、补充资料、听证时间)。责任人:餐饮服务监管科执法人员(其中听证责任人为政策法规科)。岗位责任与权限:
3、资料审查。
①资料审查。对受理岗位开具《许可申请材料签收单》的,于1个工作日内填写《补正材料通知书》交由受理岗位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根据许可条件及审查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②权利保障。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经负责人同意制作《权利告知书》,分送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真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的,及时转送听证岗位。③延期办理: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制作《许可事项延期办理申请审批表》送分管局领导审批,分管领导同意延期办理的,制作《许可事项延期办理告知书》,送交申请人。
4、现场审查。
①依据《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对企业现场进行审查。②现场审查人员如实制作现场检查记录,检查与被检查双方在现场检查记录上签字。③现场审查不合格的,审查组当即告知申请人整改。申请人完成整改并重新提交审查申请的,按要求组织现场复查。④经现场审查或复查合格的,现场审查或复查人员如实书写现场审查意见。
5、听证。在资料审查、现场审查过程中,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提出听证申请的或本机关认为有必要举行听证的许可事项,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听证规则(试行)》举行听证。①在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听证。②举行听证的7日前将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③公开举行听证。审查人员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提出意见、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④制作听证笔录,与其它相关材料一并送回资料(现场)审查岗位。
6、签署审查意见:根据资料审查、现场审查及复查结果,或结合听证等权利保障处理情况,餐饮服务监管科执法人员、科室负责人依程序对许可事项进行综合评价,分别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意见(不同意要说明理由)。 
(三)审批。1个工作日。责任人:分管局领导,设AB岗。
7、领导审批。岗位责任及权限:①对许可事项延期办理申请进行审批。延期理由成立的,在《许可事项延期办理申请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并写明具体延长期限;延期理由不成立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②对资料、现场审核意见进行审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许可,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书面理由。③餐饮服务企业《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的重大事项需要集体讨论的,交由机关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四)审批文件制作、公告、送达与案卷归档。责任人:政务中心工作人员。
8、制作审批文件、岗位责任及权限。1日内,根据领导审批意见制作许可文件:①同意延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按规定制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制作《餐饮服务许可证》。②决定不予许可的,按规定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9、审批结果公告。根据领导审批意见,1日内将审批结果制作成网上公告文本,交办公室在本局网站发布。
10、通知领取许可文件。1个工作日。①对予以行政许可的,通知申请人领取《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或许可证。②对不予行政许可的,通知申请人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11、案卷归档。按一案一卷、内容完整、装订整齐的要求做好案卷整理归档工作,并按要求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