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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单位:bet365亚洲平台
一、项目概述
1、办理单位:bet365亚洲平台
2、受理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bet365亚洲平台窗口
3、申报对象:市内拟核发(延续)市级食品发证产品的生产企业申请人
4、法定时间:自受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日起20个工作日
5、承诺时间:自受理企业食品生产许可证申请日起20个工作日
6、窗口电话:0738-8312113
7、投诉电话:12331
二、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0号)
3、《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16号)
4、《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第23号)
5、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第一批食品生产许可审批权限的通知》(湘食药监发[2015]2号)
三、申报材料
1、《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和电子文档(从“表格下载”栏中下载模板)
2、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未实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所申请生产许可的食品类别应当在营业执照载明的经营范围内,且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含品种明细表)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许可证延续的需提交)
6、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时需提交)
7、生产加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证明材料
8、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图纸需标明坐标,加工场所尺寸或面积)
9、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图纸需标明尺寸或面积以及人流物流走向)
10、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并注明关键控制点及其控制参数
11、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
12、食品检验人员资质证明材料(检验员证或者培训证明文件等)
13、委托检验合同(委托出厂检验的需提交)
14、试制产品全项目检验报告(申请新核发许可证或新增类别的需提交)
15、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清单,标明制度文本编号(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食品安全自查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如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16、经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标准(执行企业标准的需提交)
17、申请生产属于国家的业政策调整范围的产品,或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省政府有关文件对贯彻执行产业政策另有规定,属于需在有关部门核准后方可生产的产品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18、外设仓库符合相关要求的承诺书(从“表格下载”栏中下载模板)。制备外设仓库影像资料以备审查组在现场核查时查看。(在生产场所外建立或租用外设仓库的需提交)
19、未受到从业禁止的承诺书(从“表格下载”栏中下载模板)
20、申请人的生产条件、工艺设备布局、工艺流程等变化情况的声明(申请许可延续的需提交,从“表格下载”栏中下载模板)
21、日常监督管理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人员报送表(从“表格下载”中下载模板)
22、食品生产许可具体品种明细表(从“表格下载”中下载模板)
23、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食品生产许可所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申请人应在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等材料上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
四、办理程序
第一步 申请(bet365亚洲平台)
申请人从网上下载申请表格,填写后连同相关附件材料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bet365亚洲平台窗口。(网址:http://www.nakdm.com)
第二步 受理
时限:1个工作日,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本局窗口工作人员,食品生产监管科工作人员(受理电话:0738-8312113;网址:http://hnloudi.gov.cn)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市政务服务中心本窗口对行政许可项目进行形式审查,食品生产监管科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1、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不受理。
2、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的,应当即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4、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1个工作日发给申请人《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5、申请事项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符合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的,或者申请人按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应当准予受理,并自收齐申请人合格申请材料之日起1个工作日向申请人发出《受理决定书》。
6、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部门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受理决定书》或者《不予受理决定书》。
第三步 资料审查与现场核查
时限13个工作日,责任部门: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食品生产监管科
1、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对受理的申请资料,按照不同的分类(需现场核查和不需现场核查)及相应技术要求,在3个工作日内编制现场检查计划,对不需要现场核查的应当场作出是否准予许可决定。
2、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10个工作日内按照核查计划组织对生产企业进行现场核查(必要时审核资料可以与现场核查结合进行),核查组根据现场核查情况作出符合规定条件、基本符合需整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审查结论,并填写审查记录表。除不可抗力外,由于申请人的原因导致现场核查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实施的,按现场核查不合格处理。
第四步 行政审核
时限:5个工作日,责任部门:食品生产监管科、政策法规科
1、食品生产监管科对申请人申请资料、现场核查报告、产品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进行综合审核;
2、政策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核,在《食品生产许可审批表》上分别签署同意或不同意的审核意见并报分管领导审定。
第五步 审定
时限:2个工作日,岗位责任人:分管局领导
1、对许可事项延期办理申请进行审批。延期办理理由成立的,在《行政许可延长办理期限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并写明具体延长期限;延期理由不成立的,签署不同意的意见。
2、对审查审核意见进行审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在《食品生产许可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的意见;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不予许可,在《食品生产许可审批表》上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并书面说明理由。
3、重大事项需要集体讨论的,交由局领导集体讨论决定,由主要领导签署意见。
第六步 公告与送达
时限:10个工作日,责任部门:局政务服务中心本局窗口、食品生产监管科、办公室
1、根据审定意见,对同意核发(延续)《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由食品生产监管科按规定制作打印《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及副页,交市政务服务中心本局窗口送申请人。
2、对不同意核发(延续)《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由食品生产监管科制作《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交市政务服务中心本局窗口送达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食品生产监管科编制市级发证许可企业名单公告,交办公室网上公告审批结果。
娄底市食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延续工作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