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概况
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4)18号)和《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市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娄政发[2014]22号),设立bet365亚洲平台,正处级行政执法单位。我局设12个内设机构:办公室、综合科、行政审批科、食品生产监管科、食品流通监管科、餐饮食品监管科、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科、药品生产监管科、药品流通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规划财务科、人事科;下属4个二级机构: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市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副处级,财务独立核算,未纳入市本局年度预算);直属2个派出机构:娄星分局、经开区分局。共计实有在职233人。
(一)2016年单位重点工作计划
1、建立和制定一套完整的基层监管所工作规范。树立推广优秀基层监管所典型。明确市局、县市区局(分局)、监管所三级事权划分。建立健全村居协管员制度,并完成队伍组建。
2、为基层配备一批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快检仪等装备。
3、引进食品检验人才,市食品药品检验实验室力争年底前完成主体建设工程。
4、加强审核报告人员及直报点监测专干培训。确保ADR、MDR、化妆品和药品滥用监测网络全覆盖。建立食品审评专家队伍,强化对监测结果的分析运用。建立新的哨点监测品种。
5、整合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不良反应监测、监督抽检、事故监测资源,建立风险交流预警、定期会商、联合处置机制,构建风险防控网。健全全市系统投诉举报平台,配合省局实施“智慧食药监”一期工程项目,配合省局构建全省系统政务专用网。
6、制定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编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操作手册,适时开展食品应急演练。完善信息报告制度。
7、食安办牵头抓总整合各职能部门,抓好部门间协作。建立联动、会商、通报、风险研判机制。制定市县乡三级政府食品安全工作标准,进一步完善考核体系。
8、推动落实“四个责任”。一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之责。倡议本地食品销售、餐馆服务龙头企业,积极组建行业协会。二要强化属地管理之责。三要依法履行监管之责。层层建立责任制,明确监管责任人,加强督查考评,突出抓好日常检查、监督抽检两责落实。四要严格落实综合治理之责。
9、上半年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活动,查办一批食品药品违法案件。
10、继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整治行动。按照“提升一批、规范一批、淘汰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整治。
11、全面推进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单位示范创建工作。继续推进学校食堂标准化建设,推动和鼓励市级学校食堂示范创建、幼儿园食堂示范创建和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创建工作。开展“明厨亮灶”示范单位创建工作。
12、贯彻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市场开办主体落实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并公示检测结果。
13、查办一批大案要案。按省食安办要求牵头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和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抓好“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继续推进食品药品主体大普查、风险大排查、执法大检查、问题大清查“四查”行动。开展“查无证”、“清死角”、“端窝点”食品安全专项行动。适时开展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开展原料药、中药饮片和中药提取物、多组分生化药生产经营,以及非法回收药品和网络、美容机构销售化妆品等专项整治。
14、坚持事前审批与事中事后监管并重,推进行政许可网上办理。大力实施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承接“整合饭馆、咖啡馆、酒吧、茶座4类餐饮服务公共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关许可和监管职责。做好保健食品由备案登记转为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的过渡工作。
15、深入推进日常监管“六个百分之百”。
16、逐步实行分级分类监管。研究出台食品药品信用体系建设方案,制订信用等级评定标准,将企业信用等级、产品风险等级作为确定分类监管频次的主要依据。分级分类建立风险清单。
17、根据省局的要求,研究建立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制度。将“双随机”、“单随机”抽查,引入日常检查、专项检查、飞行检查、现场考核、监督抽检等监管执法环节。
18、运用大数据库推进网上办事和信息公开,适时开放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信息,依法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监督抽检、违法广告、随机抽查等信息,主动发布政策法规、监管动态、科普提示等信息,构建信用体系,积累基本、良好、提示、警示信息,动态确定信用等级,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运用大数据探索食品药品溯源,推进重点品种、重点企业电子追溯体系建设。
19、食品方面,突出抓好学校及周边、景区码头、城郊结合部、高速公路服务区、产业聚集区等重点区域,集体聚餐、批发连锁、大型食堂、小作坊小摊贩等重点行业,无证生产经营、食品添加剂滥用、非法添加、标签标识违法等重点问题,加强食用农产品和网络、仓储物流食品市场监管。药品方面,全面开展飞行检查,重点开展特殊药品和专管药品生产经营、药品经营挂靠或走票等违法行为的检查,加强对中药材、中药饮片和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的监管。医疗器械方面,重点加强产品备案、现场检查等工作检查,全面推进医疗器械的GMP、GSP的认证工作。化妆品方面,重点加强面膜类、祛斑/美白类等产品监管。深入落实《娄底市医疗机构药库药房药柜设置标准指导意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聚餐、重大活动餐饮保障、餐饮服务单位“色标管理”等制度。
20、完善食品药品抽检监测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组织开展本区域的抽检监测,规范抽检信息及检测结果的公布程序和综合运用,强化对问题产品的核查处置和后处理工作。
21、贯彻落实即将出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和总局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办法》等系列规章规范。进一步完善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权力运行透明、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行政处罚程序,实施《娄底市食品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实施细则》。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制度,年内开展两次案卷评查。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及评估、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建立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和行政决策听证目录。抓好新一轮执法证换证培训,以新颁布的食品药品法律法规为重点,全面开启“七五”普法工作,建设符合食品药品安全特点的法制文化。研究制订信访投诉举报清单。
22、深入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强化责任追究。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项目资金管理。查找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廉政风险点,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廉政警示教育。
2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纠“四风”、转作风各项措施。认真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两学一做”专题教育活动。严格做好禁毒、涉毒工作,做好全系统毒品预防宣传教育工作。
24、开展食品药品监管规范化建设年活动。抓好执法办案和日常监管培训,逐步建立起食品药品安全专家库和职业化食品药品检查员库。
25、健全新闻宣传管理办法。组织开展12331主题宣传日、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推出bet365亚洲平台微信公众号。修订食品药品有奖举报办法。加强食品药品从业人员法律法规和专业技术培训。
(二)部门整体支出规模、使用方向、主要内容和涉及范围
我局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专门制定了内部控制手册,并遵照执行。
1、我局2016年基本支出2267.5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73.93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96.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91.82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6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公积金、医保、政府奖励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日常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采样买样)、被装购置费(制服)、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计提)、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车补)、办公设备购置费。
2、我局2016 年度“三公”经费年初批复为14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63.8万元,公车购置及运行费79万元。年终决算“三公经费”实际支出87.37万元(不考虑公车改革后车补),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为7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为8.37万元。2016年“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数较年初部门预算批复数节约55.43万元。
3、我局除市本级安排以外另有2016年度中央及省级专项169.43万元以及上年度省级专项结余180.42万元,合计349.85万元,主要支出范围包括:稽查打假、食品餐饮环节安全监管、食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综合协调、省级药品抽样、省级医疗器械抽样、食品生产及流通环节监督抽验、全省食品药品四小规四整治四清查行动、保健食品抽样、化妆品抽样、药品及特殊药品监管(流通环节)、药品及特殊药品监管(生产环节)、药械及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药物滥用、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队伍能力建设、投诉举报工作、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监管等。
4、市本级安排专项资金的项目支出724.4万元(包括创文管卫专项180万元),在项目类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执法装备购置费、创文管卫奖励费中进行核算,主要用于开展五小行业专项整治、县区不良反应监测、餐饮安全示范创建、餐、保、化抽验、诚信体系构建、城乡监管一体化、市本级药品、器械监督抽验、食品药品专项整治、稽查打假(大要案办理)、中心城区集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划化建设(包括食用农产品快检、抽检)、药械综合监管、中心城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创文管卫等专项工作。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及指标设置情况
目标1、固本强基,夯实监管基础,根据机构改革的具体要求落实划转人员397人,每个监管所配备3-5人,市本级基本公用经费按2.716万元/人划转到位。
目标2、打造亮点,突出监管重点。创建成功1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建立网格监管责任区不少于100个,涉“四品一械”经营单位监管 100%,辖区药品生产企业不少于2次飞检。立案不少于100起,完成省级药品抽验190批次,省级器械抽验20批,完成化妆品国抽40批次,开展市级药品快筛3218批次。进行靶向性抽验154批次。实现小作坊分类监管,推进食用农产品溯源体系。
目标3、守住底线,抓实日常监管。辖区主体监管企业监管覆盖100%,风险排查不低于90%,日常巡查6个100%,食品生产不合格报告处置和处置结果上报率达100%,涉药械医疗单位检查不低于2000家次,保化、器械备案登记。公众满意度不低于90%。
目标4、树立形象,强化队伍建设。653名在职人员集中培训,食品抽检合格率 90 %以上,药品检验合格率90%以上。ADR\MDR上报3000份,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大楼开工建设。食安办牵头抓总各类专项整治,设立宣传专栏不少于10个,举办从业人员培训不少于4700人次。投诉举报案件案件受理、办结率100%。设立4个热点专题,公开政务信息。推进乡镇监管所和大型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通微信服务平台,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二)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和指标完成情况
目标1、固本强基,夯实监管基础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全市新划转人员397人,57个基层监管所各配备3-8人。市、县、乡三级体制改革工作实现了监管网络、监管队伍、监管工作“三个基本到位”。逐步建立了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基本落实了“四有二责”的工作要求。
目标2、打造亮点,突出监管重点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①创建了城南中学等4家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学校。②全市512家食品加工小作坊,已发证162家,正在改造升级的159家,劝退无法改造升级的87户,取缔46户,自行歇业58户。③共建立网格监管责任区120个,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主体18516户,责令整改745户,规范引导办理许可证2305户,依法查处取缔无证经营16户,清理食品安全死角9处,查扣不合格食品9860公斤。④开展了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清源”“净流”“扫雷”“利剑”四大行动。⑤药品医疗器械流通领域、特殊药品、专管药品、终止妊娠药品等各类专项整治30余次,查扣不合格食品11530公斤。⑥对全市889家药品零售企业、393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67药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两次飞行检查。⑦依法撤销药品零售企业GSP认证证书2家,收回28家,责令限期整改36家。⑧今年立案查办719起,结案680起,移送涉刑案件(线索)10起。⑨认真开展监督抽样工作,完成省级药品抽验190批次,省级器械抽验20批,完成化妆品国抽40批次。⑩制定并印发市级药品器械监督抽验方案,开展药品快筛3218批次。进行靶向性抽验154批次。
可持续性指标:①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划分为A、B、C、D四个质量安全等级,实行分类监管。②着手开展集贸市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以市政府名义制定出台了《娄底市集贸市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规范化管理实施意见》,重点抓好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检验检测、信息公示和质量安全追溯等四大体系建设,目前已完成前期试点建设工作。
目标3、守住底线,抓实日常监管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①共普查主体单位27089家,其中已排查一般风险单位18734家、较高风险单位3488家、高风险单位2548家。②日常巡查监管“六个百分之百”(即日常巡查覆盖面100%,落实执法“痕迹化”100%,检查发现的问题跟踪整改率100%,发现的违法案件查处率100%,投诉举报处理回复率100%,从业人员依法培训率100%)。③核查食品生产企业中,对不合格报告处置和处置结果上报率达100%。④检查药品经营企业889家次,医疗机构948家次,医疗器械经营单位621家次。⑤药品生产企业新增通过认证企业3家,21家新开办的药品零售企业全部进行了新版GSP认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发证验收工作。⑥办理医疗器械一类生产备案1家,经营许可66家,经营备案187家。⑦录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信息744家、产品信息8797种次。
社会公众及服务对象满意度:85%
目标4、树立形象,强化队伍建设完成情况:
数量指标:①对全市系统653名干部职工分五期进行了一次全面、集中的培训。②完成食品抽检1930批次,合格率 99.7 %;完成药品检验385批,不合格24批,合格率为93.8%。③全市报告药械和化妆品不良反应事件3604份,未收到群体不良事件报告。④投资3800万元新建的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室已开工建设。⑤食安办牵头抓总各类专项整治20次,开展各类督查考核25次。⑥设立了《食药安全》等宣传专栏8个,开设户外公益宣传专栏10个,今年共刊发各类新闻信息200余条,其中在中国医药报和中国食品安全报刊发16篇。⑦全市系统共举办食品药品从业人员培训班26期,培训4716人。⑧受理各类食品药品投诉咨询1355件,其中受理投诉举报案件548件,办结率100%。⑨设立了动态信息、通知公告、政策法规、财政信息、办事指南、食品抽检信息、违法查处、法治宣传等14个专栏和“两学一做”、农村食品安全治理等4个热点专题,共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28条。
可持续性指标:①能力建设持续增强,全市所有乡镇监管所和大型农贸市场快检室建设正逐步推进。②市食安办“有位有为”,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通气会,组织联合行动,基本实现了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常态化。③认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12331”投诉举报、安全用药月等宣传活动,开通市局微信服务平台,与省市级新闻媒体合作。④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出台了《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标准操作办法》、狠抓企业专兼职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人员到位和培训考核。
(三)未实现既定绩效目标的分析说明
2016年,我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仍处于转型发展、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具体表现在:企业缺乏诚信的现状没有根本性改变,专业技术人才匮乏,引进困难,执法装备、财政经费划转不到位等问题制约着监管工作更好开展,群众不理解执法工作开展,尤其是创文管卫执行难度大,大多数是低收入人群,导致满意度达不到预期。
三、总体评价和自评得分情况
2016一年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以食品药品安全为根本目标,全面贯彻落实食品药品法律法规,坚持一手抓改革,一手抓监管,履职尽责,攻坚克难,牢牢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确保全市没有发生食品药品重大安全事故。在几项具体支出上评价如下:
(一)预算管理:我局2016年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在经费使用上一直秉持严控严管的原则。
(二)“三公经费”变动:我局2016年的“三公经费”预算审批数为142.8万,实际支出87.37万元,控制较好。
(三)政府采购执行率100%。
(四)管理制度:我局2016年度厉行节约,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健全并能有效执行,年底还出台了《娄底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内部控制手册》,有效开展监督。
(五)资金使用:我局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中央及省级专项资金支出按规定经过省局委托评估论证;各项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专项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六)职责履行:我局2016年圆满出色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综合以上各项指标,我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无违规违纪现象,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较好。
四、存在问题与建议
(一)问题:
一是一方面一线监管人员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人员经费安排不足,政策性的人员支出又挤占了大部分基本公用经费;二是年初部门预算批复的经费不足,不能完全考虑到实际监管工作的需求,如果年中追加又可能导致预算执行的不到位;三是作为执法部门,执法执勤车辆配备极少,尤其是13个街道及乡镇监管所辖区内监管单位点多面广,一台执法执勤车辆都未配备,工作开展难度较大;四是基层监管所检验检测专业人员严重缺乏。
(二)建议:
一是财政部门有步骤地组织开展内控规范和支出绩效评价培训,参培人员建议拓宽至单位各个部门,不局限于财务人员。
二是纪检、审计、财政监督部门部门组织开展警示教育,强化各单位干部职工遵规守纪,做到防微杜渐,杜绝资金管理使用上的问题。
三是年度预算编制前,建议财政部门组织力量到各单位进行实地调研,促进预算编制的合理、合规、合法;真实、完整、实用。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