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8号)的规定,我局依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对以下企业实施了现场审查验收。验收结果评定为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时间自2017年11月1日起2017年11月4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738-8387609 传 真:0738-8328612
通讯地址:娄底市乐坪东街 邮政编码:417000
电子邮件:loudi@hn-fda.gov.cn
特此公示
二○一七年十一月一日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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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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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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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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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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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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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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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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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惠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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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娄星区东贸街3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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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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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悦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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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宝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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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6823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6824医用激光仪器设备,6826物理治疗及康复设备设施,6832医用高能射线设备,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不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6840临床检验分析仪器及诊断试剂(诊断试剂需低温冷藏运输贮存),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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