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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简 介

 ●职能职责

u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药用包装材料、医用辅助材料监督管理所需的检验检测工作

u负责生产、流通、消费环节食品(含酒类食品)及相关产品的检验工作。

u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相关产品的检验工作。

u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相关产品的检验工作。

u承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结构

  现有在职职工35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8人(正高3人),中级技术职称人员13,硕士研究生7人,本科学历人员18人。

 ●设施设备

拥有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高效液相色谱仪、气相色谱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原子荧光光度计、离子色谱仪、薄层扫描仪、红外光谱仪、全自动电位滴定仪等大型精密仪器150台(件),净资产总值达2100万元。

 ●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娄底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   地址:娄底市乐坪大道东825

邮政编码:417000                 电话: 0738-8315013

    :0738-8329738           E-mail:ldsyjs@163.com

      

 

 娄底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食品资质证书附表.pdf 

娄底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所药品及化妆品资质证书附表.pdf

 

 

    质量方针

    科学求实严谨高效,数据准确,用户满意,报告可靠

    质量目标
    1.建设一支熟悉药品、食品、保健食品、食品相关产品、化妆品检验技术的高素质的检验队伍。

    2.满足客户的合理需求,保证检验质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为求达到客户满意率98%以上。
    3.
确保主要检验仪器的完好率达95%,辅助设备保持完好的工作状态。

    4.原始记录和检验报告不得有结论性差错,其他差错率低于0.5%检验报告的合格率99.9%以上。
   
服务承诺
    1.方法科学: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据国家标准和方法,选用先进的仪器设备,确保检验方法的科学性。

    2.行为公正:不受行政干扰,不受利益驱动,确保检验工作的公正性。
    3.
准确可靠: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确保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4.工作效率:药品检验周期为22个工作日,食品检验周期为20个工作日。

 5.服务客户:热忱提供优质服务,虚心接受客户监督,对客户的投诉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客观分析,明确责任,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公正性声明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对出具的检报告承担法律责任。

1.   对所有的检验客户一律平等相待,为所有的检验委托单位提供同样的服务。

2.   严格按照现行有效标准及操作规范及工作文件的规定进行检验,确保检验结果的真实可靠、正确无误。

3.   保证检验工作的独立性和严肃性,不接受任何行政部门的不正当干预,也不受经济利益和商业行为的影响。

4.   维护客户的权利,对检验结果和客户提供的技术资料予以保密。

5.   本所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名义从事和参与有损于本所检验工作公正性的任何活动。

以上声明,敬请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监督执行。

 

 

 

处理客户申诉和投诉的程序.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