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至23日,市局易清贤副局长率市局综合科、娄星分局综合股对娄底中心城区八个基层监管所的创文巩卫工作开展督查,通过现场随机抽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查岗等方式进行督查。
一、检查情况
此次督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5户(其中学校幼儿园食堂2户,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户),农贸市场2家。重点检查学校及其周边、农贸市场、汽车站、高铁站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的学校幼儿园食堂、小餐饮、小食品、小作坊等的证件、环境卫生、生产经营操作规范、进货查验、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创卫知晓率等情况。
二、好的方面
自3月14日市局召开创文巩卫工作动员会议后,各所迅速行动组织干部职工就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贯彻;集体学习了创卫国家标准,大部分干部职工对标准掌握理解的较好;在原有网格划分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进行了细化分解,责任到人;开展了监督检查工作,现场查岗未发现有擅自离岗的现象,监管人员均在监管一线。
大科所、花山所准备召开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创文巩卫工作动员大会;乐坪所每天开展工作点评晨会;长青所汽车站小餐饮整改力度增强示范效果显现;黄泥塘所学校及其周边整改工作扎实;万宝所已对创卫单位进行了一次以上的监管检查;涟滨所积极打造新的示范亮点,石玉街小餐饮整体情况较好;大埠桥所建立微信工作群适时向加入群的从业人员发布动态信息。
三、问题和不足
1、各所工作开展进度不一,有快有慢。部分所在市局动员大会之前已开展监管工作,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1次及以上的检查。与此同时,部分所工作开展进度较缓慢,在现场检查的门店内未能发现留存有监管文书。
2、监管人员对标准的掌握有好有坏,未形成统一高效的检查模式,监管工作停留在表面。
3、从业人员创文巩卫知晓率不高。大部分从业人员对创文巩卫的意义、作用及自身在其中应尽的义务知晓不多,主动参与意识不强,从业人员迎国卫复审浓厚氛围未形成。
4、无证经营现象仍然存在。现场检查发现无证经营7户,占检查总数的21.2%,其中许可证过期3户、新开业门店无证3户、幼儿园无证1户。去年创文时期发放的临时许可证部分已过期。
5、健康证无证或过期现象严重。现场检查发现无健康证或健康证过期8户,占检查总数的22.8%,共无证7人,过期6人。
6、学校及其周边的食品安全仍不容乐观。部分文具店在未办理餐饮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麻辣烫、油炸食品制售、烤制火腿肠等。个别校内商店超许可范围从事餐饮服务,在未进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的情况下,使用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进行加工。娄底三中学校食堂未对省级检查中指出的三防设施问题进行整改。
7、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台账登记形同虚设。检查的35户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除1户生产加工小作坊和1户食品流通外,其余均未按要求进行进货台账登记。进货查验制度未能得到有效履行,在小餐饮和农贸市场检查时现场查获购进来源不明,无中文标签标识、无检疫及海关手续的冷冻肉及肉类制品。
8、设施设备普遍缺失或破损。小餐饮三防、消毒、保洁普遍缺失或未正常使用,普遍无加盖垃圾桶。
9、农贸市场熟食摊位三防设施缺失严重,从业人员未按要求着工作衣帽上岗。从业人员健康证、小摊贩登记证公示不到位。
10、馒头、面点等食品生产加工使用添加剂未实行“五专”管理。
11、门店内外环境卫生不整洁,大部分餐饮单位只注重就餐场所的环境卫生,忽视厨房、库房卫生,厨房卫生普遍较差,库房摆放混乱,食品及食品原料就地存贮。
12、量化分级开展率未达标。年度量化分级未按要求开展,去年办证单位未按要求进行首次动态量化。
四、下段工作要求
1、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各基层监管所要将创文巩卫工作作为全所今年的中心工作来抓,要将日常监管和行政执法融入到创文巩卫当中来,做到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
2、进一步明晰标准、明确任务。各基层监管所要深入学习创文巩卫相关标准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灵活运用;要结合工作需要和人员特点,明确创文巩卫工作任务,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3、进一步强化力度,整改提升。各基层监管所要对照任务要求和督查通报,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和督查通报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整改提升,确保四月份省国卫复查达标通过。